从《清明上河图》和《东京梦华录》看北宋汴京的城市经济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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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驻军。上面说过,北宋建都汴梁,不以山川之险为凭藉,主要靠禁军来驾驭全国,所以当时汴京驻军之多,可称史无前例。宋人朱弁说:“艺祖养兵止二十万。京师十万余,诸道十万余。”(朱弁:《曲洧旧闻》卷九)京城驻军十万余,差不多在汴京每十个人中,就有一个军土。这在《清明上河图》与《东京梦华录》中都有所反映。《东京梦华录》卷四“军头司”条说:“诸军营殿前指挥使直,在禁中有左右班、内殿直、散员、散都头、散直、散指挥。……天武、捧日、龙卫、神卫,各二十指挥,谓之上四军,不出戍。骁骑、云骑、拱圣、龙猛、龙骑,各十指挥。殿前司、步军司有虎翼各二十指挥,虎翼水军、宣武各十五指挥,神勇、广勇各十指挥,飞山床子弩、雄武、广固等指挥。”这就是说,北宋末年汴京城中驻军不下有二百余指挥。宋制“五百人为指挥”(《宋史·兵志四》),二百余指挥,总共就有军队十万余人。由此可见北宋时期,汴京的驻军之多。
汴京的“乞巧市”,也十分热闹,“七夕,潘楼前卖乞巧物。自七月一日,车马嗔咽。至七夕前三日,车马不通行。相次壅遏,不复得出,至夜方散。……丽景、保康诸门及睦亲门外,亦有乞巧市,然终不及潘楼之盛也”。(同上)“乞巧市”上供应的商品,突出一个“巧”字,其中有不少是精致的工艺美术品,专供当时人们在七夕节相互馈赠。
此外,更有大批的茶坊、食店散布于街头巷尾。有什么“曹家从食”、“史家瓠羹店”、“万家馒头店”、“丁家素茶店”、礬楼前“李四家北食店”、寺桥“金家南食店”、得胜“郑家油饼店”、“海州张家胡饼店”、“马铛家羹店”,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处处拥门,各有茶坊酒店,勾肆饮食。市井经纪之家,往往只于市店旋买饮食,不置家蔬。”(《东京梦华录》卷三,“马行街铺席”条)
汴京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行会组织。行会的出现是封建国家为了便于对商人的统治与剥削的产物。《都城纪胜》“诸行”条说:“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科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医剋择之差占,则与市肆当行同也。”这里记的虽是南宋临安的情况,但与汴京不会有多大差异,正如《都城纪胜》序所说:临安“市肆与京师相侔”。由此可见,行会组织是由于封建国家为了便于“科索”各行各业而产生的。这与西欧的行会组织略有不同,西欧的行会是手工业者、商人自己的组织,它一开始就是封建经济的对立物,而北宋的行会却与此有别,它是封建国家因管理工商以及征税征物的方便而由政府组织起来的,所以这种行会组织就不能不含有浓厚的封建色彩。
汴京的人口中,绝大部分都不从事物质生产,消费数量十分巨大。仅以消耗粮食为例,大中祥符元年(一○○八年),各地运往汴京的漕粮就达“七百万石”之多。[11]再如肉类的消费,据《东京梦华录》卷二“朱雀门外街巷”条说:“唯民间所宰猪,须从此入京,每日至晚,每群万数”,可见汴京每日消耗猪肉的数量亦十分惊人。
下面我们就根据《清明上河图》和《东京梦华录》所提供的材料,对汴京的生产和消费作进一步的 研究 。
此类“正店”,不仅服务工作十分周到,店里有着各种服务人员的殷勤招待,而且雇有高级厨师烹调各种时鲜名菜应市。如据《东京梦华录》卷二“饮食果子”条不完全的统计,就有:乳炊羊●、羊闹厅、羊角●腰子、鹅鸭排蒸荔枝腰子、还元腰子、烧臆子,莲花鸭签、酒炙肚胘,入炉羊头签、鸡签、盘兔、炒兔、葱泼兔、假野狐、金丝肚羹、石肚羹、假炙獐、煎鹌子、生炒肺、炒蛤蜊、炒蟹之类不下五、六十种之多。
夜市,大抵始于北宋初年的汴京。宋以前,夜市往往为封建政府所严禁。入宋后,汴京夜市日益兴旺,逼得宋太祖赵匡胤只得于乾德三年(九六五年)下令开封府:“京城夜市至三鼓已来,不得禁止。”(《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七》)自此以后,夜市不断 发展 ,至徽宗政和、宣和间尤盛。其中特别兴盛的,据《东京梦华录》记载,有州桥夜市:“夜市北州桥又盛百倍,车马阗拥,不可驻足,都人谓之‘里头’”(卷三“马行街北诸医铺”条)。同书卷二还专门写了“州桥夜市”一条,说:“出朱雀门,直至龙津桥。自州桥南去,当街,水饭、爊肉,乾脯;王楼前,獾儿、野狐、肉脯、鸡;梅家、鹿家,鹅、鸭、鸡、兔、肚肺、鳝鱼包子、鸡皮、腰肾、鸡碎,每个不过十五文。曹家从食。至朱雀门,旋煎羊、白肠、鲊脯、●冻鱼头、……直至龙津桥须脑子肉止,谓之杂嚼,直至三更。”在夜市的酒楼里,“灯烛荧煌,上下相照,浓妆妓女数百,聚于主廊槏面上,以待酒客呼唤,望之宛若神仙。”(卷二“酒楼”条)可见汴京夜市以酒楼、食店居多,主要是娱乐性质的。而且,不管酷暑严冬,还是刮风下雨,夜市始终旺盛非凡。“冬月虽大风雪阴雨,亦有夜市:●子姜豉、抹脏、红丝水晶脍、煎肝脏、蛤蜊、螃蟹、胡桃、泽州饧、奇豆、鹅梨、石榴、查子、榅桲、糍糕、团子、盐豉汤之类。至三更方有提瓶卖茶者。盖都人公私荣干,夜深方归也。”(卷三“马行街铺席”条)热闹的夜市,使汴京成了一座不夜城。以至有人形象地说:“天下苦蚊蚋,都城独马行街无蚊蚋。马行街者,京师夜市酒楼极繁盛处也。蚊蚋恶油,而马行人物嘈杂,灯光照天,每至四更鼓罢,故永绝蚊蚋。”(蔡絛:《铁围山丛谈》卷四)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汴京市场不但种类多,而且营业时间长,交易规模大,最新单机传奇,反映了当时汴京经济发达、市场繁荣的都市经济特点。
北宋汴京商业手工业的户数,据元丰八年(一○八五年)的材料说,当时加入行会组织的“诸色行户”,总共有六千四百多户。[13]如果加上没有入会的商店作坊,那为数就更多了。这些商业、手工业户中,有各种不同的行业,见于《东京梦华录》卷二、卷三、卷四的就有:姜行、纱行、牛行、马行、果子行、鱼行、米行、肉行、南猪行、北猪行、大货行、小货行、布行、邸店、堆垛场、酒楼、食店、茶坊、酒店、客店、瓠羹店、馒头店、面店、煎饼店、瓦子、妓院、杂物铺、药铺、金银铺、彩帛铺、染店、珠子铺、香药铺、靴店等三十多“行”。但实际上远远不止这三十多种。孟元老所提到的这些行业不免挂一漏万,并不全面。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二,熙宁八年四月癸未条载,汴京至少有一百六十多行。这充分反映了当时汴京城内商业、手工业中的内部分工已相当细致,同时也表明了商品经济的发达。
汴京的人口总数,虽然一时找不到可信的统计数字,但仍可以发现足资 参考 的材料。如《宋史·地理志》称:“开封府,崇宁户二十六万一千一百一十七,口四十四万二千九百四十。……县十六”。北宋时,开封的府城就在汴京,而崇宁又是徽宗的年号,再加上十六县,也不过只有四十多万人口,这当然又似乎太少了点。同时,按照这里所举的户数和人口数来看,平均一户还不到两个人,这显然是单就丁口而言,没有包括妇女老小以及驻军等在内。如果平均一户以五口 计算 ,那么崇宁(一一○二——一一○六年)年间,汴京及开封府总共有一百三十六万人口,可能与当时的实际情况相差不会太远。这个数字可以为我们考察北宋时期的汴京人口提供一点线索。
汴京市场还留下了外国商人的足迹。据孟元老记载,其时来京朝贡的外国使臣有高丽、南番、真噶、大石(食)等国。这些使臣实际上是来作交易的商人。史载,终赵宋一代,大食使者来 中国 凡二十六次,“其中商人冒托国使者,不在少数。”(《宋史·大食传》)
其次,是为数颇为可观的豪门贵族和达官显宦。据有人描写,当年的汴京几乎随处有“天姬之馆,后戚之里,公卿大臣之府,王侯将相之第”(王明清:《玉照新志》卷二)。而作为皇宫的“大内”,更是占去了整座内城十分之一的面积,其上“雕甍画栋”,“宫殿成群”。此外,就是枢密院、中书省、殿中省、门下省等官署以及遍及全城的所谓“郑太宰宅”、“刘廉访宅”、“邓枢密宅”、“张驸马宅”、“明节皇后宅”、“蔡太师宅”等等贵族勋臣的府第,而马行街北去“官员宅舍”之多,甚至连孟元老也到了“不欲遍记”的地步(以上引文均见《东京梦华录》卷一、卷三各条),可见汴京城内的豪门大吏为数确实不少。
总而言之,在当时汴京的一百多万居民中,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上层封建统治阶级,他们包括皇亲国戚、达官显宦、大地主等等以及捍卫皇权的禁军大小头目,他们不从事生产,却要消费大量的高级消费品;另一类是从事各种劳动的下层平民,其中有从事手工生产的工匠、经营商业的中小商人、提供各种服务性劳务的贫民以及其他人口。
汴京的假赁业非常发达。《东京梦华录》卷四,“皇后出乘舆”条说:“士庶家与贵家婚嫁,亦乘檐子,只无脊上铜凤花朵,左右两军,自有假赁所在。以至从人衫帽衣服从物俱可赁,不须借徣。余命妇王宫士庶通乘坐车子,如檐子样制,亦可容六人,……亦可假赁。”“杂赁”条说:“若凶事出殡,自上而下,凶肆各有体例。如方相、车轝、结络、彩帛,皆有定价,不须劳力。寻常出街市干事,稍似路远倦行,逐坊巷桥市,自有假赁鞍马者,不过百钱。”“筵会假赁”条也说:“凡民间吉凶筵会,椅桌、陈设、器皿、合盘、酒檐、动使之类,自有茶酒司管赁。吃食下酒,自有厨司。……欲就园馆亭榭寺院游赏命客之类,举意便办,亦各有地分,承揽排备,自有则例,亦不敢过越取钱。”可见其时汴京假赁业经办的业务是十分广泛的,从举办红白喜事所需的一切用具,到出门代步的车、轿、鞍马,甚至游湖的舟船都可假赁。这种假赁业务无疑是一种新的商品交换方式,它把商品内部的价值零敲碎打,一次又一次地与货币(一般等价物)相交换,从而使更多的有用之物跻身于商品的行列,使一些高档的消费品能够被一般平民所“购买”。毫无疑问,这种方式也刺激了人们的消费。
综上所述,汴京的季节市,主要是卖买时令或节日需要的商品,因为这类商品的时令性很强,故在节日前夕需求量十分可观,而一过季节则又无人问津,所以都集中在一年的各季节中或早些日子里在固定的市场上出售。
市场的种类,如按商业性质划分则有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之别。《东京梦华录》卷二所提到的“青鱼市”、“肉行”、“姜行”等等,即是专门经营批发商业的市场。又同书卷三“天晓诸人入市”条:“如果木亦集于朱雀门外及州桥之西,谓之果子行。”这是说,客商贩运果木来汴,先入果子行,然后由果子行批发给水果商,再由水果商零售给居民们消费。至于零售市场的数量,当然远较批发市场为多。《清明上河图》所描写的里城街市,各类商店鳞次栉比,其中大部分都是直接向居民们出售货物的零售铺席。《东京梦华录》卷三“马行街铺席”条说的相当详细:“马行北去旧封丘门外……新封丘门大街两边民户铺席外,……至门约十里余,其余坊巷院落纵横万数,莫知纪极。处处拥门,各有茶坊、酒店、勾肆、饮食。”这里所列举的沿街铺席,显然也是一个交易旺盛的零售市场。
最后,汴京城中亦有相当数量的瓦肆、妓院,专供有闲阶级寻欢作乐。《清明上河图》中旧京城内十字路口的西南角上,一个棚子下,坐着一群人,听一个老人说唱,可能就是当时很流行的称为“平话”的民间说书。《东京梦华录》卷二,“东角楼街巷”条说:“街南桑家瓦子,近北则中瓦,次里瓦。其中大小勾栏五十余座。内中瓦子莲花棚、牡丹棚;里瓦子夜叉棚、象棚最大,可容数千人。”在瓦肆中上演的有平话、杂剧、舞蹈、杂技、影戏、说诨话等等。当时的瓦肆热闹万分,不但演戏说书,同时,“瓦中多有货药、卖卦、喝故衣、探搏、饮食、剃剪、纸画、令曲之类。终日居此,不觉抵暮。”(同书,卷二,“东角楼街巷”条)瓦肆“不以风雨寒暑,诸棚看人,日日如是”(同书,卷五,“京瓦伎艺”条)。可见其盛况空前,经久不衰。
有了行会组织之后,商人的社会地位也得到了提高,尤其是富商大贾,其地位更是显赫,从而社会上鄙视商贾的因袭传统观念开始有所动摇。北宋官吏从事经商活动,以牟取利益者颇不乏人。《东京梦华录》卷三“相国寺内万姓交易”条云:“殿后资圣门前,皆书籍玩好图画及诸路罢任官员土物香药之类”。足证其时官员们借往返京师的机会,贩运商货,以牟利益。此外,甚至连道士、尼姑亦有从事于商业活动的。同书同卷“大内西右掖门外街巷”条说:“出梁门西去,街北建隆观,观内东廊于道士卖齿药,都人用之。”又如“相国寺内万姓交易”条,也说到寺内两廊“皆诸寺师姑卖绣作、领抹、花朵、珠翠、头面……之类”。这些都是北宋商人地位提高后,社会上鄙视商贾的传统思想开始动摇的明证。
综上所述,说明汴京是当时国内外贸易的中心。
除了消费的数量十分巨大以外,其消费质量也颇为可观。如上所述,汴京麋集着众多的豪门贵族、达官显宦以及地主富商,这些人在当时都是拥有巨大购买力的消费者,他们的消费要求非常之高,以致社会风气十分奢侈。仅以北宋官吏的经济收入为例,据记载北宋官吏除每月领取禄米外,还按季节领取绫、绢、绵、布等织物以供衣着之需。此外,还有很多的货币收入。当时官吏“自宰臣下至岳渎庙令,凡四十一等”。每月货币收入自“四百千”至“三百”不等[12]。北宋末年“至崇宁间,蔡京秉政,吴居厚、张康国辈,于奉钱、职钱外,复增供给食料等钱。……视元丰制禄复倍增矣”(《宋会要辑稿·职官十二》)。除以上所述“合法”收入之外,他们还非法地大肆进行贪污受贿敲剥勒索,残酷地吮吸劳动人民的膏血。从北宋官吏收入的结构来看,禄米及衣服收入已可满足他们的一般生活消费,因而他们大量的奉禄职钱等货币收入,主要就成为满足其奢侈性消费的开支,因此,汴京的封建统治阶级拥有极高的购买力,他们的生活享受和汴京的社会风气也就奢侈成风。
此外,这些拥有很大购买力的消费者,他们对于消费品的要求,主要是要高与精的商品,倒不计较价格的高低,甚至竟以愈贵愈好。《东京梦华录》卷一“大内”条说:“东华门外市井最盛,盖禁中买卖在此。凡饮食,时新花果,鱼虾鳖蟹,鹑兔脯腊、金玉珍玩衣着,无非天下之奇。……其岁时果瓜、蔬茹新上市,并茄瓠之类,新出每对可直三、五十千,诸閤分争以贵价取之。”
综上所述,汴京的消费不但数量大,而且质量高。所以,为了维持这种数量大、质量高的消费,必须不断地从全国各地甚至于海外输入大量的各种各样的消费品和奢侈品。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汴京城内商品经济异常发达,市场交易特别繁盛的局面。
汴京的生产主要是手工业生产。有官营手工业,也有民间手工业,但以官营手工业占有较大的比重。北宋朝廷设立的专门管理机构有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等。其中如军器监的东、西作坊,下分五十一作,拥有工匠七千九百多人[⑨]。又如少府监下设文思院、绫锦院、染院、裁造院、文绣院等五个部门,其中仅文思院就领有四十二作[⑩],则其全部工匠人数之多,于此可以想见。至于民间的手工业作坊以及个体的小手工业者,也可到处找到例证。单从《东京梦华录》这本书的有关记载中,就可以看到汴京既有官营的染院,也有民营的染坊“余家染店”(见卷三“大内前州桥东街巷”条)。除此以外,同书卷二“酒楼”条还说:“北去杨楼,以北穿马行街,东西两巷,谓之大、小货行,皆工作伎巧所居。小货行通鸡儿巷妓馆,大货行通笺纸店。”这里所说的“大、小货行”,很可能指的就是一些民营手工作坊或个体手工业者开设的门市部。
南方商人在汴京经商的为数更多,因为当时南方经济较北方发达,商品经济十分活跃。《东京梦华录》卷三“大内前州桥东街巷”条说,“临汴河大街……街西保康门瓦子,东去沿城皆客店,南方官员、商贾、兵级皆于此安泊。”依据《清明上河图》地理位置的考证,图中城里的十字路口,其东西向的一条街即是保康门街,从“东去沿城皆客店”,可证图中街边的“久住王员外家”以及附近的房屋就是专供南方官员,商人居住的客店。这些客店临近汴河,这是由于南方商贾都是诉汴河抵达京师的。在南方商人中,除了经营国内商业的富商巨贾之外,还有专门经营海外贸易的“海贾”[16]。
《清明上河图》和《东京梦华录》所精心描绘、详尽记载的各种市场的交易情况、商品的种类、行业的活动,都说明了北宋晚期汴京城市经济的繁荣和交易的旺盛是空前的。同时,汴京商品经济的发达还表现在行会组织的发达、坊市制度的破坏以及假赁、赊卖的兴起等诸方面。而所有这一切,我们都可以在《清明上河图》和《东京梦华录》中找到可靠的证据。兹分下列五个方面加以论述:
(二)汴京城内商业手工业的户数、种类
当然,在汴京城里居住的除达官显宦皇亲国戚之外,还有为数众多的一般官吏。宋人吕蒙正就说过:“乘舆所在,士庶走集,故繁盛如此”。(《宋史·吕蒙正传》)这些来京的“士庶”中,一部分是一般官员,也有的是来京应考、寻找一官半职的封建士大夫。《清明上河图》中,城内有一处挂“解”字牌子的房舍,就是这些官吏办公之所,而《东京梦华录》卷三所说的大内前州桥东去沿城的客店,更是这些南方来京的官吏们寄居安泊之所在。
至于七月十五“中元节”,俗称“鬼节”,人们往往焚烧冥器以祭祀先人,故中元节“先数日,市井卖冥器靴鞋、幞头帽子、金犀假带、五彩衣服。以纸糊架子盘游出卖。”(《东京梦华录》卷八,“中元节”条)
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中,也在内城东角子门不远处,画了一家路北朝南,规模宏大的“孙家正店”,其楼高也有三层,门前缚扎彩楼欢门。门口人群熙熙攘攘,还停有许多驴马。“贵客”们正在这家大酒楼门口拱手相让,一顶有侍女跟随的轿子似乎也正向这正店走来。这些说明"正店”接待的顾客是京城中的达官显宦、豪门贵族等有财有势的“上层社会”人士。
最后,汴京商业已不受时间的限制,从早到晚、通宵达旦,都有商品交易的活动。在分析汴京市场种类时,我们已看到当时不但有一般的日市,还有早市和夜市。而且有的地方“夜市直到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耍闹去处,通晓不绝”。(《东京梦华录》卷三,“马行街铺席”条)可见商品经济的活跃。“坊市分区制”的破坏也是商品经济发达以后必然带来的结果,这反映了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远远地超过了隋唐时期的水平。
随着汴京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与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从唐代末年开始动摇了的所谓“坊市分区制”,在北宋年间被冲破了。无论从《清明上河图》里,还是从《东京梦华录》中都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除了日市、夜市以外,汴京还有早市。据《东京梦华录》记载,每天五更时分,在寺院“行者打铁牌子或木鱼循门报晓”声中,“诸趍朝入市之人,闻此而起。诸门桥市井已开,如瓠羹店门首坐一小儿,叫饶骨头,间有灌肺及炒肺。酒店多点灯烛沽卖,每分不过二十文,并粥饭点心。亦间或有卖洗面水,煎点汤茶药者,直至天明。其杀猪羊作坊,每人檐猪羊及车子上市,动即百数。……更有御街州桥至南内前趁朝卖药及饮食者,吟叫百端。”(卷三“天晓诸人入市”条)这种早市,主要是为郊区入市作买卖的农民和城内上早朝的百官服务的,也有向居民出售鲜活商品如鱼肉蔬菜之类的副食品。如“卖生鱼则用浅抱桶,以柳叶间串清水中浸,或循街出卖,每日早惟新郑门、西水门、万胜门,如此生鱼有数千担入门。”(卷四“鱼行”条)最后,早市也有买卖衣服日用品以至奢侈品的。如在里城东南角的潘楼酒店,其下每日自五更市合,买卖衣物书画珍玩犀玉”(卷二“东角楼街巷”条)。这种早市,还有被称为“鬼市子”的,如“潘楼……东十字大街,曰从行裹角,茶坊每五更点灯博易,买卖衣服、图画、花环、领抹之类,至晓即散,谓之‘鬼市子’。”(卷二“潘楼东街巷”条)
(三)汴京的商人和行会组织
(一)汴京的市场规模及其类别
北宋的汴京究竟一共有多少人口,是一个不容易解答的 问题 。宋人曾巩说:“今天下甲卒百千万人,战马数十万匹,萃在京师,仍以七亡国之土民集于辇下,比汉唐京十倍其人矣。”(曾巩:《隆平集》卷三)晏殊的《丁巳上元灯夕》诗中提及汴京人口时竟说:“百万人家户不扃,管絃灯烛沸重城”。(晏殊:《元献遗文补编》卷三)说宋时汴京有人口“百万户”,如以每户五口计,总共为五百万人口,在距今近千年以前的古代,在约合三十六平方公里的汴京城内居住着五百万人口,其密度高达每平方公里十三万八千九百人,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可见曾巩、晏殊等人的话,不过只是封建 社会 文人极言其多的一种夸张笔法而已,不可相信。
汴京的生产情况大致如此。下面就进而 分析 汴京的消费情况。
在汴京商业中仅次于酒楼饭馆、瓦肆妓院的是经营堆栈、仓库的行业。堆栈、仓库分官府开设的堆垛场和民间私人开设的邸店。《东京梦华录》卷一,“外诸司”条说:“诸米麦等:自州东虹桥元丰仓、顺成仓,东水门里广济、里河折中、外河折中、富国,广盈,万盈、永丰,济远等仓,陈州门里麦仓子,州北夷门山、五丈河诸仓,约共有五十余所。”“近新城有草场二十余所”。这就是官府开设经营的专门藏粮草的堆垛场。此外还有“供奉库”、“杂物库”、“物料库”、“内外物库”、“油醋库”、“鞍辔库”、“内外柴炭库”等。这些官府开设的仓库堆栈除贮放官府货物外,也存放商贾的私人货物,如蔡河南岸的堆栈,就“寄收蔡河贾人谷,及堆垛六路百货”(《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七》)。私人开设的“邸店”为数也不少。《东京梦华录》卷二“宣德楼前省府宫宇”条所说的旧宋门附近“十三间楼”,最为有名,规模最大。据记载,它建立于后周显德中,由当时大官僚周景(或周景威)创建[14],好象到北宋晚期还存在。“十三间楼”盖成以后,周景威“邀巨货于楼,山积波委,岁入数万计”(释文莹:《玉壶清话》卷三),由此发了大财。仓库、堆栈为四方来京的商贾提供存放货物的便利,它的发达就是汴京商业繁荣的一个反映。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考察和研究,可以说明北宋汴京市场交易的旺盛和商品经济的发达。而《清明上河图》和《东京梦华录》则是反映这些新的经济情况的最可靠最有说服力的历史见证。转贴于论文联盟 从《清明上河图》中可以看到,汴京已经到处设有商店,商店都朝街巷敞开其门户。如图中的旧京城内外,到处店铺林立,酒幡招展。不必说旧京城内是一家店铺连着一家店铺,就是旧京城外的汴河两岸也是店铺成行,兴旺非凡。由此说明当时汴京已不再存在“坊市分区制”了。这和孟元老所叙述的情况是一致的。《东京梦华录》卷二,“宣德楼前省府宫宇”条说:“宣德楼前,左南廊对左掖门,为明堂颁朔布政府。秘书省右廊南对右掖门,近东则两府八位,西则尚书省。御街大内前南去,左则景灵东宫,右则西宫。近南大晟府,次曰太常寺。州桥曲转,大街面南,曰左藏库。近东郑太宰宅、青鱼市、肉行、景灵东宫。南门大街以东,南则唐家金银铺、温州漆器什物铺、大相国寺,直至十三间楼,旧宋门。自大内西廊南去,即景灵西宫,南曲对即报慈寺街、都进奏院、百钟圆药铺,至浚仪桥大街……街北都亭驿(大辽人使驿也),相对梁家珠子铺。余皆卖时行纸画、花果铺席”。这条材料说明汴京城内的店铺是临街开设的,店铺、朝廷办事机构与居民住宅都是错杂其间,同在一区之内,可见这里已经没有任何“坊市制”的遗迹。
再次,是大、中地主和前朝的遗老遗少。景祐四年(一○三七年)十一月辛丑,仁宗的诏令说:“……城邑上户近岁多徙居河南或京师,以避徭役。”这些“上户”不但有从河北来的,还有从京东、京西、陕西、河东、淮南等处来的[⑧]。又据杨侃《皇畿赋》:“太祖以神武独断,太宗以圣文诞敷,平江表,破蜀都,下南越,来东吴,北定并、汾,南取荆、湖。是故七国之雄军,诸侯之陪臣,随其王公,与其士民,小者十郡之众,大者百州之人,莫不去其乡党,率彼宗亲,尽徙家于上国。”(李濂:《汴京遗迹志》卷二○引)这些前朝的遗老遗少,虽然失去了 政治 上的权势,但仍不失为 经济 上的富翁,过着不耕不织的寄生生活。
在汴京的一百几十个行业中,尤以酒楼,各种饮食店,瓦肆和妓院为最旺盛。《东京梦华录》一书共提到的一百多家店铺中,酒楼和各种饮食店就占有半数以上。城中有“白礬楼”(后改为“丰乐楼”)、“潘楼”、“欣乐楼”(即“任店”)、“遇仙正店”、“中山正店”、“高阳正店”、“清风楼”、“长庆楼”、“八仙楼”、“班楼”、“张八家园宅正店”、“王家正店”、“李七家正店”、“仁和正店”、“会仙楼正店”等大型高级酒楼“七十二户”。其中如著名的丰乐楼,“宣和间,更修三层相高,五楼相向,各有飞桥栏槛,明暗相通,珠帘绣额,灯烛晃耀。”(卷二“酒楼”条)另据宋末元初人周密的记载,当时的白礬楼规模很大,“乃京师酒肆之甲,饮徒常千余人”(《齐东野语》卷十一)。
三、从《清明上河图》和《东京梦华录》看北宋汴京的人口密度、居民结构及其生产和消费
北宋年间,尤其到了宋徽宗的政和、宣和年间,汴京城内的市场交易非常旺盛。《清明上河图》所描绘的汴京街道,两旁并列着各种牌号的店铺、作坊,其中有酒楼饭店,也有金银铺、质库和医铺,如“刘家上色沉檀楝香”(香药铺)、“王家罗锦匹帛铺”(绸缎店)、“刘三叔精装字画”(博古斋裱画铺)、“久住王员外家”客店以及“杨大夫经□汤”、“赵太丞家”等医铺,至于街上的小商小贩,更是数不胜数。
假赁和赊卖的出现,从另一个侧面标志着北宋汴京商品经济的发达。汴京城市市场交易的繁荣,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同时又使汴京商业中出现了一些新的商品交换方式,即所谓假赁和赊卖。
汴京商业中,“赊卖”的兴起,也是商品交换发展的一个突出方面,它标志着商品经济发展的进步。如乾兴元年(一○二二年)六月真宗的诏令中就说:“在京都商税院并南河北市,告示客旅等。自今后,如将到行货物色,并须只以此一色见钱买卖,交相分付。如有大段行货,须至赊卖与人者,即买主量行货多少,召有家活物力人户三、五人以上,递相委保,写立期限文字交还。如违限,别无抵当,只委保人同共填还。若或客旅不切依禀,只令赊买人写立欠钱文字,别无有家业人委保,官中今后更不行理会。若是内有连保人,别无家活,虚作有物力,与店户牙人等通同蒙昧客旅,诳赚保买物色,不还价钱,并乞严行决配。”(《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七》)这条诏令实际上就是一个关于赊卖的立法。买主所写的“期限文字”无疑是一张保证如期偿还的期票。这样,通过赊买过程,卖主与买主之间就形成了债务关系,而买者赊购商品所欠的款项,在约定时间必须用货币支付,由此,中国中古时期的货币职能就更扩展了,它不但是等价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同时又具有了支付手段的职能,这无疑地是商品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的如实反映。诏令十分明显地表明了北宋汴京就是这种赊卖方式的发源地。
汴京拥有的大量人口,究竟又是一些什么人呢?
第四,就是富商巨贾。丁特起的《靖康纪闻》称:“京师,天下富商大贾所聚。”真宗时,王旦言,“国家承平岁久,兼并之家,徭役不及,坐取厚利。京城资产百万者至多;十万而上,比比皆是。”(《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八五)这些富商大贾的踪迹,在《清明上河图》和《东京梦华录》中也都有所反映。如《东京梦华录》卷二“东角楼街巷”条中就有生动的描述:“东去乃潘楼街,街南曰‘鹰店’,只下贩鹰鹘客,余皆真珠、匹帛、香药铺席。南通一巷,谓之‘界身’,并是金银彩帛交易之所,屋宇雄壮,门面广阔,望之森然,每一交易,动即千万,骇人闻见。”这里所说的“每一交易,动即千万”的商人,毫无疑问都是腰缠万贯的巨商大贾,决非一般商人可得问津。
到了北宋末年,在宋徽宗的倡导之下,汴京上层社会的奢侈之风愈演愈炽。宋人袁褧的《枫窗小牍》说:“汴京闺阁妆抹凡数变。崇宁间,少尝记忆,作大髩方领。政宣之际,又尚急扎垂肩。宣和已后,多梳云尖巧额,髩撑金凤。小家至为剪纸衬发,膏沐芳香,花鞾弓履,穷极金翠,一袜一领,费至千钱。”从这里可以想见,当时汴京上层社会妇女的打扮、衣着的样式,几乎经常在不断的改变,昨天穿的衣服,今天虽未穿坏,却以不够时髦而不穿了,另缝新的。这样,商品消耗的数量当然也就随之大增。
最后,在汴京的居民中,除了那些不事生产,却过着奢侈豪华生活的人们之外,还有许许多多的中小商人、小手 工业 者、摊贩、苦力、脚夫、奴仆、卖唱说书的艺人,供人玩弄的妓女,以及大批的城市流民和沿街乞讨的叫化子,等等。所有这些处于汴京社会底层的贫苦居民,都可以在《清明上河图》中一一看到他们的生动形象。在画家所描绘的七百七十多个人物中,就有船夫、小商人、小手工业者、和尚、尼姑、道士、走江湖的郎中、看相算命的卖卜先生以及各式各样的摊贩。在这人流之间,有人挑担,有人抬轿,有人拉车,有人驾马,有人手推小车边走边卖,也有人衣衫褴褛沿街乞讨,真是五花八门,应有尽有。至于《东京梦华录》卷三、卷四有关各条中所说的汴京城内提供劳务者的种类之多,范围之广,那就更加举不胜举,甚至连平日修整房屋、粉刷墙壁、出清垃圾粪便等等杂务,都可以临时雇人,“随手即就”。可见其时从事商业和服务性行业者的人数之多。
汴京的定期市,可以内城大相国寺的庙会为代表。《东京梦华录》卷三,专门有一条记载大相国寺庙会的繁盛情景,叫做“相国寺内万姓交易”。“相国寺每月五次开放万姓交易,大三门上皆是飞禽猫犬之类,珍禽奇兽,无所不有。第二、三门皆动用什物,庭中设采幙、露屋、义铺、卖蒲合、簟席、屏帏、洗漱、鞍辔、弓剑、时果、腊脯之类。近佛殿,孟家道院王道人蜜煎,赵文秀笔及潘谷墨占定。两廊皆诸寺师姑卖绣作、领抹、花朵、珠翠头面,生色销金花样、幞头、帽子、特髻、冠子、絛线之类。殿后资圣门前,皆书籍、玩好、图画及诸路罢任官员土物、香药之类。后廊皆日者货术传神之类。”可见大相国寺庙会的空前盛况,到这里来做买卖的不但有大小商贾、普通市民,而且还有小手工业者、官吏、寺观的道土、尼姑等等。庙会期间,大相国寺人山人海,仅“中庭两庑”就“可容万人,凡商旅交易,皆萃于此。”(王栐:《燕翼贻谋录》卷二)
什么是“坊市制”?唐代曾在长安、洛阳以及各州县设坊,当时长安“皇城之南三十六坊,各东西二门,……皇城左右共七十四坊,各四门”。可见“坊”的周围是围着墙的,有的“坊”开有东西两门;有的“坊”开有东、南、西、北四门。[17]在唐代只有少数封建特权阶层才被准许凿开墙头,向外面大街开设私门。[18]可见,在唐朝是不准任意朝着大街开设店铺的。除了设坊之外,在大都市也设有“市”,如唐代长安的东西二市,约各占两坊的面积,四方围墙,“市”内商店铺肆林立,是都市商品交易的中心。“市”门的开闭有一定的时间,日中击鼓二百下开市,日落前七刻击钲三百下散市。[19]这种“坊市分区制”到了唐代后期逐渐动摇,但其制度依然存在。然而到了北宋,汴京城内的街市店铺已完全冲破了这种“坊市制”的束缚,朝着大街几乎随处可以开设店铺。这是我国城市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其结果推动了商品经济的长足发展,历史意义是十分深远的。
从《清明上河图》中可以看到汴京城中人群熙熙攘攘,肩摩毂击,尤其上土桥一带更是热闹非凡。这反映了当时汴京城市人口的密度已经达到了相当的高度。《东京梦华录》用了大量的篇幅,从城市生活的各个侧面记述那时汴京“人物繁阜”,“人烟浩闹”的繁盛景象,甚至形象地告诉我们,汴京“以其人烟浩穰,添十数万众不加多,减之不觉少”(卷五,“民俗”条)。但由于《清明上河图》与《东京梦华录》受到本身表现手法的局限,都不能准确地告诉我们汴京究竟有多少人口,因此,我们还要花点时间考察一下当时人口的总数。
下面举几个例子,来说明当时社会风气的奢侈之盛。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序里就根据自己在北宋末年汴京的亲身经历,着意描写了有关这方面的情况。他说:“举目则青楼画阁,绣户珠帘。雕车竞驻于天街,宝马争驰于御路,金翠耀目,罗绮飘香;新声巧笑于柳陌花衢,按管调弦于茶坊酒肆。八荒争凑,万国咸通。集四海之珍奇,皆归市易;会寰区之异味,悉在庖厨。”另外,在全书的各卷中,还处处列举了汴京城内上层社会的种种纸醉金迷的奢靡之风。如卷四“会仙酒楼”条:“大抵都人风俗奢侈,度量稍宽,凡酒店中不问何人,止两人对坐饮酒,亦须用注碗一副,盘盏两副、果菜楪各五片、水菜碗三五只,即银近百两矣。虽一人独饮,碗遂亦用银盂之类”。正因为汴京是北宋的首都、是当时的政治经济中心,汴京城里的奢侈之风,往往很快就为其它城市所仿效。远在北宋中期,司马光在一篇《论财政疏》中就指出:“臣窃见……左右侍御之人,宗戚贵臣之家,第宅园圃,服食器用,往往穷天下之珍怪,极一时之鲜明。……以豪华相尚,以俭陋相訾。愈厌而好新,月异而岁殊”(《司马光文集》卷二三)。较晚的陈舜俞也说:“今夫诸夏必取法于京师。所谓京师则何为?百奇之渊,众伪之府,异服奇器,朝新于宫庭,暮仿于市井,不几月而满天下。”(《都官集》卷二,“敦化”五)
(五)假赁和赊卖的流行
(四)坊市分区制的破坏
汴京的季节市,又是另一番气象,它有时令的特征,或具节日的气氛。如端午节前开市的“鼓扇百索市”,七夕节前开市的“乞巧市”和中元节前开市的“中元节市”等等,都是汴京的季节市。《东京梦华录》卷八“端午”条说:“端午节物:百索、艾花、银样鼓儿、花花巧画扇、香糖果子、糉子、……”这些东西都可以在“鼓扇百索市”内买到。当时人说;“鼓扇百索市,在潘楼下。丽景门外、阊阖门、朱雀门内外,相国寺东廊,睦亲、广亲宅前,皆卖此等物。……鼓扇者,俗造小鼓,悬于梁,或置台座上,或鼗鼓、或雷鼓,其制不一;又造小扇子,或红、或白、或青、或绣、或画、或缕金、或合二色,以相馈遗。”(金盈之:《新编醉翁谈录》卷四)
除了上述“正店”以外,汴京还有多到“不能遍数”的称为“脚店”的中、小型酒楼,“卖贵细下酒,迎接中贵饮食”(《东京梦华录》卷二,“酒搂”条)。这些“脚店”的家数,看来相当惊人,如仁宗天圣五年(一○二七年)八月诏三司:“白礬楼酒店如有情愿买扑出办课利,令于在京脚店酒户内拨定三千户,每日于本店取酒沽卖”(《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封建政府为了便于征收酒税,竟在一次命令中指定脚店三千户作为白礬楼的主顾,则其总户数之多概可想见。这些脚店的名字,见于《东京梦华录》的,就有“张家酒店”、“铁屑楼酒店”、“白厨”、“张秀酒店”、“李庆家”、“郭厨”、“宋厨”、“李家”、“黄胖家”、“唐家”等等。真是“街市酒店,彩楼相对、绣旆相招,掩翳天日”。《清明上河图》中在旧京城外汴河上土桥南岸画了一家“十干脚店”,其规模虽不能与“正店”相比,但门前也有彩楼欢门,四边平房,中间二层楼房突兀而起,临街的那间屋里已是客人满座,觥酧交作,门前歇着的马驴似乎正在嚼草。
市场种类,如按时间划分,还可分为日市、夜市、早市、季节市、定期市等。日市一般从早上开门营业到晚上闭店。这类全日开门营业的店铺为数较多。《东京梦华录》中提及的诸如唐家金银铺、温州漆器什物铺、百钟圆药铺、梁家珠子铺之类的商店,大抵都是全日开业的店铺。
四、从《清明上河图》和《东京梦华录》看北宋汴京市场交易的旺盛和商品经济的发达
但也必须指出,当行会组织一经产生以后,它又便于“行户”联合起来,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反对封建国家的任意敲索。北宋时,汴京的诸商店,对于官府,除供纳普通商税外,尚有一种差科负担,各行皆不能免,通谓之“行户祗应”,这逐渐成为一种役外之役、税外之税。自有行会组织之后,“行户”通过行会组织对此加以反对。神宗熙宁六年四月庚辰诏曰:“初,京师供百物有行,官司所须,皆并责办,下逮贫民浮费,类有陪折,故命官讲求。虽与外州军等,而官司上下需索无虑十倍以上。凡诸行赔纳猥多,而赍牒输送之费,复不在是。下逮稗贩贫民,亦多以故失职。肉行徐中正等以为言,因乞出免行役钱,更不以内供诸处,故有是诏。”(《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四)十二年之后,即元丰八年,“在京诸色行户,总六千四百有奇,免轮差官中祗应一年共出缗钱四万三千三百有奇。”(同上,卷三五九)可见在汴京的极大多数“行户”都纳免行役钱来维护自身的利益,“行会”在此起了主要的作用。这就证明,在当时的 历史 条件下,行会组织也有维护商人利益、保护商品交换的正常秩序和有利于商品经济发展的积极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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